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程序
发布时间:2009年11月09日 点击数: 【字体: 收藏 打印文章
 

  人事职改部门核定岗位下达职称计划;学校(单位)组织个人申报;学校(单位)推荐(公示结果);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(公示结果);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初审;市教育局受理申报评审材料;市人事局预审申报材料;省职改办对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申报材料专审;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;省、市职改办(公示结果)审批发文。
  受理科室:教师管理科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88147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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